close
(中央社訊息服務20120112 14:03:41)
考試院院會今(12)日通過,10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定於4月28日(星期六)至4月29日(星期日)在臺北、臺中、高雄、宜蘭、花蓮、臺東6考區同時舉行。
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,本項考試分三等、四等及五等考試,暫定需用名額為210名(其中三等考試12類科68名、四等考試19類科72名、五等考試13類科70名)。有關應考資格、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,依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規則及其附表、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暨其施行細則等規定辦理。另為便利身心障礙應考人參加考試,本項考試依國家考試身心障礙應考人權益維護措施要點規定,對於上肢障礙、視覺障礙、腦性麻痺或重度肢體障礙致閱讀試題、書寫試卷困難之應考人延長作答時間。
黃秘書長更指出,為照顧身心障礙者並鼓勵其參加國家考試,本項考試應考人免繳報名費,並以1次為限。
訊息來源:考試院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