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0年雇用人員甄選
資料來源:中油網站
-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00年雇用人員甄選簡章公告
- 台灣中油報名日期:
自100年2月14日至2月24日止
- 台灣中油筆試日期:
100年3月27日
- 台灣中油筆試考區:
設置台北、台中與高雄考區。
- 台灣中油甄選名額:
共錄取216名(含一般名額149名、睦鄰名額67名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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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台灣中油錄取名額、甄選方式、工作地區、工作性質如下:
(一)一般名額:
1.煉製類:53名
工作地區 |
名額 |
甄選方式 |
工作性質 |
台北市 |
1 |
第一試:筆試 1.共同科目:含國文、英文 2.專業科目:理化 第二試:現場測試 |
(1)煉油、公用、油品輸儲、消防、檢驗及設備維修等現場操作 (2)試驗操作、化驗、產品之技術服務、工安環保、工程查核、工場操作 (需配合日夜輪班) |
桃園 |
17 |
||
台中 |
1 |
||
嘉義 |
1 |
||
高雄 |
33 |
2.機械類:14名
工作地區 |
名額 |
甄選方式 |
工作性質 |
新北市 |
3 |
第一試:筆試 1.共同科目:含國文、英文 2.專業科目:機械常識 第二試:現場測試 |
從事公用、儲運設備、安全裝置之定期安全檢查、機械設備維修、安裝、配管、工程監造、繪圖、設計、物理探勘及從事高架作業與相關事務工作 (需配合日夜輪班) 註:苗栗工作地區配合工作需要,需短期或長期派駐海域或台灣地區 |
桃園 |
1 |
||
新竹 |
1 |
||
苗栗 |
1 |
||
台中 |
1 |
||
高雄 |
7 |
3.儀電類(一):8名
工作地區 |
名額 |
甄選方式 |
工作性質 |
桃園 |
1 |
第一試:筆試 1.共同科目:含國文、英文 2.專業科目:含電工原理、電子概論 第二試:現場測試 |
公用、儲運設備操作,及儀電、電器設備維修、配管、安裝、監造、檢查,高架作業與相關事務工作 (需配合日夜輪班) |
彰化 |
1 |
||
高雄 |
6 |
4.儀電類(二):2名
※所需證照:甲級電匠或乙級技術士證照(限室內配線、工業配線、用電設備檢驗三職類之ㄧ);以上所述證照限於100年2月24日前取得
工作地區 |
名額 |
甄選方式 |
工作性質 |
新北市 |
2 |
第一試:筆試 1.共同科目:含國文、英文 2.專業科目:含電工原理、電子概論 第二試:現場測試 |
公用、儲運設備操作,及儀電、電器設備維修、配管、安裝、監造、檢查、高架作業與相關事務工作 (需配合日夜輪班) |
5.土木類:2名
工作地區 |
名額 |
甄選方式 |
工作性質 |
高雄 |
2 |
第一試:筆試 1.共同科目:含國文、英文 2.專業科目:土木施工學 第二試:現場測試 |
土木、建築工程監造、繪圖、設計及從事高架作業與相關事務工作 |
6.輸氣類:6名
工作地區 |
名額 |
甄選方式 |
工作性質 |
新北市 |
3 |
第一試:筆試 1.共同科目:含國文、英文 2.專業科目:含機械常識、電腦常識 第二試:現場測試 |
(1)機械、儀電及輸儲等設備操作與維修從事高架作業等相關事務工作 (2) LPG槽車灌裝、管線、輸配氣及輸配氣設備維護保養 (需配合日夜輪班) |
桃園 |
1 |
||
苗栗 |
1 |
||
台中 |
1 |
7.油料操作類:45名
工作地區 |
名額 |
甄選方式 |
工作性質 |
基隆 |
3 |
第一試:筆試 1.共同科目:含國文、英文 2.專業科目:含電腦常識、 理化、機械常識 第二試:口試及現場測試 |
1.供油中心(油庫)油料操作及其設備修護等相關工作 2.車輛及漁船加油(氣)站加油(氣)及其設備修護等相關工作 (需配合日夜輪班) |
桃園、新竹、苗栗 |
17 |
||
雲林、嘉義、台南 |
14 |
||
高雄、屏東、金門 |
5 |
||
宜蘭、花蓮、台東 |
6 |
8.航空加油類:7名
※所需證照:自用大貨車以上駕照(限於100年2月24日前取得)
工作地區 |
名額 |
甄選方式 |
工作性質 |
台北市 |
1 |
第一試:筆試 1.共同科目:含國文、英文 2.專業科目:含機械常識、電子概論 第二試:口試及現場測試 |
航空加油服務、車輛設備修護及相關業務 (需配合日夜輪班) |
桃園 |
6 |
9.鑽井類:6名
工作地區 |
名額 |
甄選方式 |
工作性質 |
新竹、苗栗 |
6 |
第一試:筆試 1.共同科目:含國文、英文 2.專業科目:含數學、理化 第二試:口試及現場測試 |
在野外或海域從事鑽井工作及高架作業 (需配合日夜輪班) 註:配合工作需要,需短期或長期派駐海域或台灣地區 |
10.採油類:6名
工作地區 |
名額 |
甄選方式 |
工作性質 |
新竹、苗栗 |
6 |
第一試:筆試 1.共同科目:含國文、英文 2.專業科目:含數學、理化 第二試:口試及現場測試 |
在野外及海域從事油氣採收工作及高架作業 (需配合日夜輪班) 註:配合工作需要,需短期或長期派駐海域或台灣地區 |
二、第二試:口試/現場測試100年4月30日、5月1日(星期六、日)
(一)口試測驗:「油料操作類」、「航空加油類」、「鑽井類」及「採油類」,需參加口試測驗,請詳細參閱第二試入場通知書所載之測驗時間及報到地點。
(二)各類別第二試測驗項目及所需證照如下所示:
類別 |
所需證照 |
口試 |
現場測試項目 |
煉製類 |
無 |
無 |
1.手提滅火器跑走 2.爬高20公尺無懼高症 3.辨色實作模擬 4.辨識標示牌 |
機械類 |
無 |
無 |
|
儀電類(一) |
無 |
無 |
|
儀電類(二) |
甲級電匠或乙級技術士證照(限室內配線、工業配線、用電設備檢驗三職類之ㄧ) |
無 |
|
土木類 |
無 |
無 |
|
輸氣類 |
無 |
無 |
|
油料操作類 |
無 |
參加口試 |
|
航空加油類 |
自用大貨車以上駕照 |
參加口試 |
|
鑽井類 |
無 |
參加口試 |
1.負重30公斤沙包跑走 2.爬高20公尺無懼高症3.辨色實作模擬 4.辨識標示牌 |
採油類 |
無 |
參加口試 |
(三)現場測試一律採合格制、不計分,任一項沒有通過即淘汰,相關規則及標準請詳下表說明:
項目 |
施測簡述 |
合格標準 |
手提滅火器跑走 |
1.單手提20型內裝20磅乾粉滅火器,另一手執噴嘴跑走50公尺(直線25公尺越過折返點返回) 2.測試時戴安全帽、護膝、護肘、手套 3.測試過程中,可換手提滅火器,如需休息,請將滅火器豎立於地面,但時間仍照算 註: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: (1)未依規定繞過折返點 (2)將滅火器拖行、扛、抱、滾動等,非適當提之動作 (3)跑走時間超過合格標準 |
時間在15.00秒(含)以內 |
爬高20公尺無懼高症 |
爬高20 公尺處靜止10 秒向下看無懼高症 |
上下時間在90.00秒(含)以內 |
負重30公斤沙包跑走 |
1.肩扛(或手抱)30公斤沙包,跑走50公尺(直線25公尺越過折返點返回) 2.測試時戴安全帽、護膝、護肘、手套 3.測試過程中如需休息,可將沙包放於地面,但時間仍照算 註: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: (1)未依規定繞過折返點 (2)將沙包拖行、滾動等非適當之動作 (3)跑走時間超過合格標準 |
時間在17.00秒(含)以內 |
辨色實作模擬 |
依指示辨別顏色 |
於2分鐘內正確完成 |
辨識標示牌 |
依指示於距離4 公尺處分別以單眼判讀寫出各1 片標示牌(寬9 ㎝×高22 ㎝)內的文字、數字及英文字母(字高至少2 ㎝) 註:鑽井類測試距離為6公尺 |
各單眼於2分鐘 內正確寫出標示牌上之文字、數字或英文字母;每片標示牌錯誤不得超過2個字 |
備註:1.第二試設置桃園及高雄考區,請詳細參閱第二試入場通知書所載之測驗時間及報到地點。
2.參加現場測試時,請穿著運動服(或輕便服裝)及運動鞋。
3.各類別現場測試項目,其中任一項不合格者即不予錄取。
4.請應考人衡量自身之身心狀況,再行報考。
待遇與福利
一、錄取人員訓練期間6個月,訓練期滿成績合格予以正式僱用,訓練期間比照評價4等1級支薪(月支22,936元),正式僱用後按規定支給評價5等1級薪給(月支26,212元);前述薪給如中油公司待遇調整比照辦理,正式僱用後之升等調派依該公司有關規定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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