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試院關院長中今(17)日在考試院記者會中表示,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技師考試規則」業於今(99)年6月21日修正發布第3條,明定本考試視類科需要,每年或間年舉行一次,自民國100年起本項考試類科由考選部於考試之日起一年前公告。
關院長說明,為配合「技師分科」及「各科技師執業範圍」規定,考選部於每年辦理32類科技師考試,惟鑒於若干技師執業範圍互相重疊及部分技師執業空間不足,造成技師考試報名人數過少、技師執業比例偏低等問題。為深入了解各界對技師考試制度的意見,考選部於98年7月24日舉辦學者專家座談會,隨後成立技師考試改進推動委員會,另職業主管機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亦召開相關會議,於今年3月31日邀集相關機關及學者專家研商會議形成共識,未來視類科需要,每年或間年舉辦考試,以期考試資源有效運用,並拔擢專業技師人才,確保公共安全及衛生需要。案陳考試院審議通過,本項考試規則修正第3條,明定視類科需要,每年或間年舉行一次,並於7月29日公告100年技師考試類科,航空工程、紡織工程、冶金工程、漁撈、造船工程、採礦工程、礦業安全等7類科100年不舉辦,僅舉辦土木工程等25類科,俾據以執行。
考選部另補充說明,今年技師考試仍舉辦32類科,業於8月10日至19日併建築師等考試受理網路報名完畢,目前報名人數9,686人,刻正進行應考資格審查中,定於12月4日至5日舉行考試。
新聞來源:http://www.exam.gov.tw/cp.asp?xItem=12178&ctNode=410&mp=2 考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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