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佈單位:考試院 2011/03/18

 

  考試院院會決定民國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117名。

 

 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,民國10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各類科,前經公告暫定需用名額191名,茲據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請增列需用名額117名(三等考試22名、四等考試38名、五等考試57名),連同原公告暫定需用名額,本項考試合計需用名額308名(三等考試61名、四等考試105名、五等考試142名)。 

 

請點此  回高普考阿振首頁
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高普考阿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